在無錫注冊成立異地物業分公司,需要什么資料和條件?
成立分支機構不需要重新辦資質,可以使用總公司的,但如果是成立新物業公司就需要異地注冊分公司,不僅要去工商局辦理注冊,還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詳細的分公司注冊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 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復印紙復印);
3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聯系電話;
5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6、主要經營范圍;
二、 無錫工商登記注冊:
1 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 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 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 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1、 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 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四、 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五、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地稅)、分公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六、 統計證。
七、 社保賬戶等。
流程的確非常麻煩,還有個辦法就是異地注冊辦事處(對經營上有點影響),但簡便多了,而且只需要在工商局或外經委辦理就可以了……